我们大多数人都参加过太多的葬礼,即使我们只参加过一两次,这也是太多了。在基督徒的葬礼上,我们表明盼望,因我们知道我们最终还要与我们离世的朋友和所爱的人团聚。但是,我们仍然哭泣,因为我们恨恶罪在我们这世界引发的痛苦、艰难、受苦和死亡。我们认识到,要不是因为罪的缘故,就根本不会有任何葬礼了。罪已经极大地破坏了我们的世界、家庭和自己的人生。最后罪要杀死我们。我们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为什么罪在我们人生中有如此强大的威力,难以摆脱?
这是我们《人算什么?》系列的第三课,我们给这一课定的标题是「罪的咒诅」。我们在这一课要查考圣经对人的罪,特别是对人类负面影响的教导。
罪有很多类型和不同程度,但各种罪的核心,就是一种悖逆上帝的灵。早在1647年发表的《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在14问答中表明了更正教对罪普遍的观点。小要理问答在回答「罪是什么」时是这样回答的:
凡不遵守或违背 上帝的律法的,都是罪。
我们要贯穿这一课看到,藐视和无视 上帝的律法,在人类的第一件罪中位于中心地位,并且继续是我们受咒诅光景的特征。
我们关于「罪的咒诅」的这一课要分三部分。首先,我们要探索人类罪的起源。第二,我们要描写罪的本质特征。第三,我们要思想罪的后果。让我们首先来看人类罪的起源。
人有罪,这是不可否认的。人对 上帝、对彼此、对其他受造物、这世界本身、甚至对自己犯各种各样恶行。但罪是从哪里来的?人类罪终极的源头在哪里?罪是怎样影响人类的?
我们要从三个角度来看人类罪的起源。首先,我们要回顾在人类中罪的起源。第二,我们要聚焦来看在个人身上罪的起源。第三,我们要思想人类罪的始俑者,是什么最终要为人的罪负责。让我们首先来看在人类当中罪的起源。
在我们存在的初期人类就堕落犯罪。事实上,就是头两个人——亚当和夏娃——把罪带入人类。正如我们在前一课看到的, 上帝造亚当和夏娃时,他们是无罪。他们没有犯罪的倾向,没有犯罪的理由。 上帝非常善待他们,他们有各种理由信靠祂,有各种理由满足了 上帝对他们的供应,有各种理由要继续处在祂圣约的祝福中,避免圣约的咒诅。
若他们要继续处在这些圣约的祝福中,避免圣约的咒诅,就需要按照圣约的条件继续对 上帝尽忠。创世记1和2章列举了在圣约方面忠心涉及的一些事。这包括亚当和夏娃有义务用人遍满全地,耕耘这地,让这地适合 上帝的同在。他们也要治理 上帝创造的其他受造物。他们要工作,修理看守伊甸园。除此以外, 上帝也向他们颁布了一条明确的禁令:他们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
这些圣约的义务表明讨 上帝喜悦的各种类型的事,以及令祂不悦的各种类型的事。讨祂喜悦的事,必得到 上帝圣约祝福的赏赐,不讨 上帝喜悦的事,必受到 上帝圣约咒诅的惩罚。
令人难过的是,在创世记3章1-7节,蛇试探夏娃吃禁果,她就吃了。然后她把一些果子给了亚当,亚当也吃了。他们马上意识到自己是赤身露体,感到羞耻。创世记并没有宣称这树有任何能力让人有罪。而是亚当和夏娃的不忠导致他们感受到罪责和羞耻。
然后在创世记3章8到24节, 上帝质问亚当和夏娃,因他们不忠而咒诅他们。神学家经常把这整系列的事件——从蛇的试探到 上帝的审判——贴上一个标签,就是「堕落」。「堕落」这词反映出这种观念,就是亚当和夏娃的罪导致人类从 上帝的眷顾和祝福当中堕落出去。例如, 上帝在创世记3章16节对夏娃说:
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世记3章16节)
上帝的咒诅并没有免除夏娃在地上加增 上帝形象的义务,但它确实在她尽此义务时给她带来痛苦。这也导致她与亚当的婚姻关系出现冲突。 上帝在创世记3章17到19节对亚当发出对应的咒诅:
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记3章17-19节)
上帝并没有免除亚当治服和耕耘这地的义务,祂只是让这变得痛苦和更艰难。更糟糕的是,亚当和夏娃因着他们的罪都要经历死亡。
堕落的结果,就是 上帝审判男人和女人,确实,祂审判整个创造界。为此,例如工作是亚当和夏娃在堕落之前愿意要做的,现在变得劳苦,因此人类对工作有一种爱恨交加的关系。还有,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遭破坏扭曲。还有,生孩子,这是 上帝让人再造更多 上帝形象的恩赐,变得痛苦,基本上来说,总体的结果就是 上帝赋予亚当和夏娃享受的美好事物,他们仍继续享受,但在某种意义上确实也遭受扭曲败坏,让他们无法完全地享受。
——西门·沃伯特博士
我们不晓得如果亚当和夏娃没有犯罪,这会出现什么状况。一些人认为,人类只要不犯罪,就会永远活在伊甸园中。其他人认为亚当和夏娃是在考验期,如果他们通过考验期,就会永远活着。然而,现实就是他们确实犯了罪,他们的罪是人类罪的起源。
看了人类罪的起源之后,让我们现在来看罪是怎样进入个人的。
如果亚当和夏娃的罪没有影响任何别的人,那么每一个个别的人都要面对与亚当和夏娃曾面对的类似选择。每一个人都要自己决定是否保持在无罪当中,还是堕落犯罪。但是,圣经教导说,对亚当和夏娃的咒诅发动在他们所有肉身的后裔身上,这指的是除耶稣之外的每一个人。请听保罗在罗马书5章12到19节说的关于亚当犯罪的事: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马书5章12-19节)
因为亚当是人类圣约的元首,他做了一件悖逆的作为,全人类就被定罪。他不仅代表自己,也代表他的妻子,以及所有他们通过自然人类繁衍而出的后裔。他的罪算作是我们的罪,他的罪责成为我们的罪责。因为我们在这罪责中有份,我们也在 上帝对这罪责的咒诅,包括死和败坏中有份。这就是保罗能说亚当的罪导致人的死,把全人类变成罪人的原因。罪已经通过亚当的罪败坏了我们所有的人,所以我们出生进入这世界的时候,已经有了亚当的罪,成为罪的奴仆,被宣判要死。或者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章22节所说:
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哥林多前书15章22节)
因着圣约的元首这教义, 上帝要全人类为亚当的罪交账。亚当过去,现在仍是我们圣约的元首。认识这一点的一个方法,就是思想国家或王国。有两个王国,每一个王国都有一位君王。如果你是甲国的臣民,甲国的君王向乙国宣战,因为他是你圣约的元首,你也是与乙国交战。神学上也是同理。亚当是我们圣约的元首,他受造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是在他里面。他是我们圣约的代表,所以他堕落的时候,我们在他里面也堕落了。如果我们对此难以接受,我们就麻烦了,因为拯救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运作。基督成为我们圣约的元首,因此就像保罗在罗马书第5章讲的,在亚当里「众人都犯了罪」,那么在基督里,我们所有人都活过来。因此,基督作为我们圣约的元首,遵守了全部律法,在第一位亚当失败的地方成功了,得胜胜过死亡、地狱和坟墓。祂是完全的义,所以能把这义算为是我们的,然后在祂的被动顺服中,把我们因我们圣约的元首亚当的缘故当死的死归在祂自己身上,因此在祂被动和主动的顺服中,我们的罪算在祂身上,祂的义算在我们身上。这就是圣约的元首的另一面。因此,除非你认识到基督圣约的元首的身份,否则就不能真的认识亚当圣约的元首身份。
——沃迪·鲍查姆博士
这样思想问题似乎很古怪,但 上帝容许人类在亚当里受审判,这确实是祂的恩典。亚当避免犯罪的能力比我们要大得多。而且他面对小得多的试探。他不是生在一个罪恶猖獗的世界,他不是落在各种其他人罪的影响之下。另外,他确实在伊甸园中与 上帝同行,与 上帝说话。毫无疑问,他对 上帝的认识和经历超过我们的认识和经历,他也有极大的个人的义,受造时他完全没有罪。除基督以外,没有人有比亚当具有更大抵挡罪的能力。如果我们要面对亚当面对的同样试探,我们甚至会失败得更惨。所以由他作代表,我们实际上是具有极大的优势。
我们很容易看到,因为亚当是我们的代表, 上帝就把他们犯罪的罪责直接加在我们身上。但神学家对罪是怎样败坏每一个人,住在每一个人里面的过程仍有不同看法。一些人相信,罪是由 上帝直接加在我们身上,作为对我们在亚当里共同罪责的正当司法惩罚。其他人认为,罪是从我们的父母继承而来,他们相信罪在我们里面复制,就像我们的身体按我们父母的模式塑造一样。无论哪一种情形,从我们成孕那一刻起,罪就败坏了每一个人。诗篇58篇3节说恶人在母腹里就有罪。大卫在诗篇51篇5节哀叹他与拔示巴犯奸淫,承认他母亲怀他的时候他就有了罪。因此就连那些死在母腹中的孩子也需耶稣拯救。正如耶稣在约翰福音14章6节所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章6节)
人不借着耶稣就不能到父这里来这事实表明,每一个人无一例外都需要罪得赦免,得洁净脱离罪。正如保罗在以弗所书2章1到3节教导的,因着我们的罪,我们到这世界上来的时候,都落在灵里死亡的光景中。就像罗马书7章14到25节描写的,我们都与内住的罪挣扎,都有一种有罪、败坏的本性。这些问题的每一样都源于亚当在伊甸园的第一件罪。那过犯不仅是人类罪的源头,也是每一个人的罪的源头。
现在我们已经看了人类和个人身上罪的源头,就让我们来关注人类罪的始俑者这问题。
当我们讲到人类罪的始俑者时,我们想到的是要为罪最终负责的那一位。为了说明问题,请思想人打台球时的情景。一个选手挥动球杆击打母球,母球碰到另一个球,引发这球运动。我们可以从任何一方的角度来描写不同部分的运动。例如我们可以说,球杆引发母球移动,母球引发第二个球移动,但没有人会说母球,甚至那球杆是所有这一切运动的源头。很明显是选手启动了整件事,他首先决定要推动球杆,然后实际挥动球杆击球。
人犯罪时情况也类似。当然,人的罪更复杂,因为每一个人都有一种意志,可以始发出或做出事件的新方面。但当中这些事件仍有一个终极的源头。
罪的始俑者这观念很重要,因为许多反对基督教信仰的人控告 上帝是人类堕落犯罪的「始俑者」,这就是说,他们企图为人类的罪责怪 上帝。他们的想法通常有这两种目的中的一个。一方面,一些人论证说,如果 上帝有罪,祂就不配成为 上帝,肯定不配人敬拜。另一方面,一些人说,如果 上帝是罪的终极源头,那么人类就无需为罪负责,因此 上帝要惩罚我们,这就是不公义。但是,圣经是怎么说的?
你可能会记得,亚当夏娃吃了禁果之后, 上帝审判那条蛇,还有亚当和夏娃。在那审判过程中,亚当和夏娃都企图怪罪其他人。亚当是首先企图转移责任的人。亚当在创世记3章12节说:
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世记3章12节)
亚当并没有否认吃了那果子,但却企图逃避为此负责。他首先责怪妻子,是妻子把这果子给他吃了。第二,他含蓄地责怪 上帝,因为是 上帝造了他的妻子。夏娃在创世记3章13节把罪责转移在那条蛇身上,她说:
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世记3章13节)
亚当和夏娃都企图论证说,他们犯罪终极要受责怪的,或他们罪的始俑者,应当是其他的人。显然他们这样做,是要企图逃脱受惩罚。当然 上帝不认同他们的理论。祂并不否认他们受了其他人的影响,但是祂确实否认,这些外在的影响力提供了充分理由让他们不受惩罚。所以,在接下来的经文里, 上帝惩罚那蛇,因它欺骗了女人。祂惩罚夏娃,因为夏娃受骗不信靠 上帝,吃了那果子,然后误导她的丈夫。祂惩罚亚当,因亚当被夏娃误导,吃了那果子。就 上帝而言,亚当和夏娃有罪,至少是因为他们选择悖逆祂的命令。
在这叙述中,我们可以说,罪终极的「始俑者」就是那条蛇,因为它是第一个活物想出犯罪的观念,第一位尝试引发人类犯罪。同时,亚当和夏娃也做出了自由的选择,参与这件事,在这种意义上,他们是人类罪的始俑者。
不过,这仍然给我们留下一些非常常见的问题,例如:蛇为什么犯罪? 谁是第一个犯罪的有思想的受造物? 那受造物为什么犯罪? 上帝是否要为祂受造物所犯的罪负最终责任? 圣经并没有完全回答所有这些问题,但确实为我们提供了足够的信息,回答这些问题最重要的方面。
首先和最重要的,《圣经》强调坚持说, 上帝并没有罪,不为罪负罪责,也没有强迫任何人犯罪。事实上, 上帝祂自己是良善完美的标准,因此按定义来说,祂不可能有任何的过犯。请听约翰在约翰一书1章5节所写的:
上帝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翰一书1章5节)
约翰在这封信中反复使用光来指道德的纯洁,用黑暗来指罪和罪的影响。这要点是很清楚的: 上帝完全没有罪。
上帝自己是善恶的最终标准,在祂以外没有终极的道德标准,可以用来判断祂。除此以外,《圣经》在像申命记25章16节,诗篇5篇4节和撒迦利亚书8章17节这样的经文中告诉我们, 上帝恨恶罪。雅各书1章13节说祂不能被罪试探。
但因为 上帝没有罪, 上帝恨恶罪, 上帝肯定有足够的能力防止罪,那么为什么罪还是发生了?一位没有罪、全然有能力的创造主,为什么设计一个会引发罪的创造界?大多数的神学家从 上帝造的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的角度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任何人用足够长的时间思想神学、《圣经》、基督教信仰的事,他们脑海里迟早会出现这问题:「为什么 上帝不是罪的始俑者?」我想我们确实要承认,事实上要确认,每一件发生的事都是一个宏伟计划的一部分,所以 上帝是从亘古的过去计划了我们看到的一切的那一位,祂也有一个宏伟的目的。所以从亘古的过去,为那直到永远的将来制订的计划,要成就一个充满荣耀的目的。但我们说 上帝不是罪的始俑者,因为 上帝并不是罪的有效因,我这样说,指的是祂并不是行出罪的那一位。我们很强调许可这概念,就是 上帝创造了有道德责任的人,赋予他们选择对错的能力。当好的事情做成,这是靠着 上帝的恩典,我们要快快说, 上帝已经命定了好的事情。当邪恶的事发生,我们说这是在 上帝许可的旨意之内, 上帝容许这事发生。从伊甸园开始,一直到撒但在耶稣脚前下拜,宣告祂是主,情况一直都是这样。
——肯·克思礼博士
不同的神学传统用不同的方式理解自由意志。但福音派人士倾向认同下列事件和原因的次序。首先, 上帝创造的天使,赋予他们足够的意志自由,使他们能在犯罪和避免犯罪之间作出选择。一些天使选择犯罪时,他们堕落失去了 上帝的眷顾,成为我们所称的鬼魔。犹大书6节讲到这一点,它说:
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大书6节)
彼得后书2章4节 使用类似的说法来描写这些堕落的天使。
在天使堕落之后, 上帝创造人类,把人类安置在伊甸园中。像天使一样,人类受造,有充分的意志自由,可以犯罪,也可以不犯罪。
生活在主后354年到430年之间的希波主教奥古斯丁,描写这是一种叫作posse non peccare (POS-sā nonpeck-CAR-ā)的状态,这拉丁文短语可以按字面意思翻译为「能不犯罪」。但是按它的神学用法,这短语更通常译为「不犯罪的能力」。按奥古斯丁的观点,亚当和夏娃得到能力能完全避免犯罪,但他们也有犯罪的能力。
在 上帝把人类安置在伊甸园之后,撒但,那最突出的堕落天使,取了一条蛇的形状,用这形状,他诱骗夏娃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禁果。虽然创世记没有指出那蛇就是撒但,但启示录12章9节和20章2节都称撒但是那「古蛇」。在马太福音4章6节,撒但使用那园中的蛇用来欺骗夏娃的同样策略企图试探旷野中的耶稣。在这两种情形里,撒但的策略都是先引用、然后误用 上帝的话语。出于这原因,大多数福音派神学家已经把伊甸园中的那蛇与撒但等同起来。
无论如何,创世记3章6节记载了夏娃,然后亚当吃了那禁果。他们知道 上帝的命令,自由选择悖逆祂。这并不是出于任何内在或外在力量的强迫,他们的思想和选择是出于他们自己。就这样,人类要为他们的罪负责, 上帝却无需为此负责。
到了这里,我们可能仍要追问,为什么 上帝容许人类犯罪?这要达成什么目的?
基督徒会问,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之一,就是 上帝为什么容许亚当和夏娃犯罪?我们看来难以想象一位无限大有能力的 上帝,知道前面要发生的事情,在一种意义上却不能先下手为强,制止所有这一切灾难性的后果,这些持续多个世纪,成千年的死、受苦和人类痛苦? 上帝为什么容许这些事发生?其实我们不知道。通常来说,我们会责问审判我们的主,对祂的作为发出严厉的道德提问。但是,我认为,说到底信心会说, 上帝必然是出于一种扎根在祂无限智慧和良善之上的计划行事。祂必然已经看见,虽然人没有按 上帝的意愿使用人的自由和尊严,但从中可以出现一种更大的好处,超过在一开始就取消这波澜壮阔的人类试验而来的好处。我认为,也许到了最后,直到我们能带着感恩和惊奇回头来看, 上帝是何等充满荣耀胜过邪恶,到最后 上帝通过这人类的试验,尽管参与其中的人有悲剧性的悖逆,却要实现宏大的益处,我们才能看到这问题的答案。只是目前我们还不清楚 上帝宏伟的得胜将会何等壮观。
——戈兰·斯高靳博士
我们并不总是明白 上帝的旨意。祂容许罪进入这世界的原因多少有些奥秘。确实,如果 上帝保守我们,不让我们犯罪,历史的发展就会很不一样。但很明显, 上帝为我们选择了这条发展道路。正如保罗在以弗所书1章11节所写那样:
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以弗所书1章11节)
没有一件发生的事是在 上帝的计划和控制之外,所以祂肯定有理由容许人类犯罪。至少我们可以证实,我们的罪给了祂彰显出祂许多属性的机会,如果我们从未犯罪,这些属性对我们来说是隐藏起来的。例如,祂有时用怜悯和忍耐回应人的罪,其他时候,则表达出忿怒。 上帝通过表明这些属性让人认识祂和荣耀祂。所以在一种意义上,祂是因着处理我们的罪而得荣耀。我们甚至可以证实,终极来说,罪做工,让相信的人得益处,这就让罪成为它祝福我们计划的一个有用部分。正如我们在罗马书8章28节看到的:
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 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马书8章28节)
上帝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和美好,祂身上甚至没有一丝罪的痕迹。所以我们绝不可认为,人类的罪多少是减损了祂的圣洁。相反,人的罪为 上帝提供了一个机会,彰显祂的荣耀,通过赦免罪表明祂的怜悯和同情,通过审判罪表明祂的公义和忿怒。所有这一切都构成和彰显出祂绝对的纯洁和良善。所以当我们思想人类和在个人身上罪的来源时,我们需要记住,罪责完全是落在人的肩上。
现在我们已经从人类罪的起源这角度探索了「罪的咒诅」,就让我们来思想罪根本的特征。
在《圣经》中辨认出罪的最容易、最明确方法,就是看 上帝禁止、定为有罪或咒诅之事的例子。我们这样来看的时候,就看到《圣经》使用广泛不同的词汇来说明罪。《圣经》通常描写罪是不公义、过犯、疏忽、不达标、走偏路、堕落、虚妄、不诚实、引发伤害、悖逆、不虔诚、狡诈、不忠、鲁莽、淫猥、邪情私欲等等——这份清单可以不断写下去,我们对于每一个说法讨论也可以更详尽深入。所以,与其探索《圣经》用来指出罪的每一个术语的意思,我们而是要把我们的关注力集中在罪普遍的属性上。
我们要分两部分来描写罪的特征。首先,我们要看,罪在根本上是违背律法。第二,我们要看到罪是没有爱。让我们首先来看罪是违背律法的这个观念。
今天的基督徒通常认为我们无需遵守 上帝的律法, 上帝的律法甚至对我们有害。通常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保罗关于律法在拯救方面所起作用的教导。当然,律法确实不能拯救我们,律法只能定我们的罪。所以保罗在加拉太书5章4节写道: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拉太书5章4节)
但这正是律法如此有用,帮助我们识别出罪,看到罪的特征的原因。律法定我们罪的能力,在于它有能力辨认出我们的罪性。正如保罗在罗马书5章20节所写的那样: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马书5章20节)
律法以不同方式加重人的罪。例如,它让我们承担一些义务,是在有律法之前 上帝不要求我们履行的。并且律法点燃我们有罪的私欲,吸引我们去关注律法禁止的。虽然如此,律法仍是良善的,仍真实反映出 上帝的品格,以及衡量罪的标准。正如保罗继续在罗马书7章12节所写那样:
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马书7章12节)
人常常错误认为, 上帝颁布的所有的律法都是为了拦阻人得生命。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 上帝向人类颁布律法,为的是让人类可以知道如何正确生活。但因人类在罪中没有能力,有罪的人类便误解了律法。但一个人认识 上帝之后,他就要清楚认识到, 上帝颁布律法,是要人能得到一个美好的生命,在 上帝里完全的生命。明白这一点,实际上一个相信的人就应当用一种积极的方式,带着感恩回应 上帝的律法,因为 上帝的律法保护他、保守他、引导他。按照 上帝的话语, 上帝的律法本身是完全的。
——阿古斯·塞提普查牧师
罪违背律法的特征,很容易在人类在伊甸园堕落这件事上表明出来。亚当和夏娃从 上帝领受了一条明确的禁令,他们因着直接违反了那条律法而犯罪。自从那时开始,每一件罪都反映出这种违背律法。
请从 上帝与人类圣约的关系这角度来思想罪是违背律法。我们曾经提到, 上帝的圣约彰显出祂对我们的恩慈,要求我们忠诚,表明了我们忠诚和不忠诚带来的后果。律法就是描述 上帝要求我们的忠心。 上帝赞同和祝福的每一件事,都是祂圣约律法的要求——不管《圣经》是否明确命令都是如此。祂谴责和咒诅的每一件事,都是祂圣约律法所禁止的——不管《圣经》是否明确禁止都是如此。所以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不是顺服 上帝的圣约,就是违背这圣约的律法。我们内心的每一个动机,不是为了求 上帝的荣耀和喜悦,就是为要求我们自己的满足。我们所想的每一种想法,我们采取的每一种行动,我们感受的每一种情感,不是朝着建立 上帝圣约国度迈出的一步,就是朝向悖逆这国度君王迈出的一步。这就让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3章2到4节写道:
我们现在是 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翰一书3章2-4节)
约翰在这一段经文中,把违背律法与像耶稣一样完全纯洁做对比。他看到只有两种选择,我们要么没有罪,要么就是违背律法。
约翰相信律法并不是局限于《圣经》中一些数目有限的「做」和「不做」。律法而是概括出 上帝完全的品格。这品格本身是终极成全了律法,而《圣经》中记载下来的律法,只是在描述这品格而已,所以任何违背 上帝圣洁本质的事,都是违背了 上帝的律法。请听雅各在雅各书2章10和11节是怎样说的: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雅各书2章10-11节)
雅各的要点和约翰的要点类似:《圣经》每条律法都是出于同一位 上帝,要求我们要完全讨 上帝喜悦。
上帝祂自己是我们行为表现的终极标准,律法向我们启示出这标准。律法并不能全然地彰显出 上帝,毕竟 上帝自己是无限、无法完全测透,言语不能够完全描述的 上帝。律法而是仅仅概括出祂的品格。相应来说,我们的义务并不仅仅是做律法明确说要做的,而是让我们自己与律法描写的 上帝完全的品格相符。无论我们在哪方面有欠缺,《圣经》都说得很正确,我们的罪是违背了律法。
在看了罪的特征是违背律法之后,让我们来探索这种观念,就是罪也是没有爱。
亚当夏娃一开始得罪 上帝的时候,他们彰显出一种对 上帝、对彼此爱的极大缺乏。我们犯罪时也是如此:我们的罪是对 上帝和对其他人没有爱。
要明白什么是没有爱,我们开始的时候要解释爱是什么意思。爱有许多不同的概念。《圣经》讲到丈夫和妻子之间的爱,家庭成员之间的爱,朋友之间的爱,爱公义和爱理想,甚至爱食物。但是当《圣经》从爱 上帝和爱人的角度讲的时候,看来它讲的是不一样的事情。这是一种对我们圣约义务忠心的爱,一种因圣约的缘故对其他人的仁慈的爱。 请思想耶稣在约翰福音14章15节对门徒说的话: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4章15节)
只有我们所爱的那一位是对我们拥有权柄时,这爱才是正确表现为顺服。你能想象一个孩子对父母说:「如果你们爱我,就要顺服我」吗?或者你可以想象对你一位朋友说这样的话吗?当然不会。朋友不能命令他们的朋友顺服自己,孩子没有对父母的权柄。但耶稣并不是在挑战门徒,要他们像孩子或朋友一样来爱祂。他在挑战他们,把祂作为他们圣约的君王来爱祂。约翰在约翰一书5章3节抓住了同样的概念,他写道:
我们遵守 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约翰一书5章3节)
在申命记6章5到6节, 上帝是这样把爱与圣约的忠心联系起来: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 上帝。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申命记6章5-6节)
我们在这两处经文中认识到, 上帝要求的爱,首要表现在出于内心顺服祂的命令。
我认为爱 上帝是顺服 上帝的动力,因为我要说,如果祂爱我,我用爱回应祂,我也明白祂为我付出的代价,我就会为祂做一切。我与一些人有这种关系,不是与 上帝,而是与我的妻子。我愿意为她做她要我做的一切,因为我知道她爱我,我用爱回应她,我认识到她在我们婚姻中为了使我快乐,使我圣洁,使我成为 上帝要我成为的人而付出的代价。因此,认识到这一点,我就有了极大动力,为了她我要变成她要我成为的那一个人。事实就是,我认为 上帝与人的关系正是这样互动的。我们一旦认识到那爱,认识到那代价,我们就会甘愿做一切事。
——马太·弗瑞德曼博士
上帝并不要祂的百姓仅仅因为惧怕祂,或仅仅因为要得到赏赐而顺服。祂而是要他们因为真正尊荣祂,因为对于祂的良善发出感恩,因为效忠祂的圣约,因为在心里看重祂和祂的律法而顺服祂。这就是《圣经》如此经常从爱的角度来讲 上帝圣约的原因。例如,请听申命记7章9到13节的这段话:
祂是 上帝,是信实的 上帝;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 你们果然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耶和华你 上帝就必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约施慈爱。祂必爱你,赐福与你,使你人数增多。(申命记7章9-13节)
这一段经文是从守圣约的角度来描写 上帝对祂百姓的爱,以及祂百姓对祂的爱。
这就是耶稣在马太福音22章34到40节,马可福音12章28到31节讲到律法中最大诫命时想到的。在这两处经文中,耶稣与一位法利赛人讨论,这法利赛人是一位律法师。这法利赛人提出一个问题,为要试验耶稣如何理解律法的诫命彼此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他要耶稣举出最大或最重要的律法。耶稣回答的时候引用了申命记6章5和6节,以及利未记19章18节。请听耶稣在马太福音22章37到40节说的话: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邻舍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章37-40节)
首先要提醒大家,请留意耶稣讲到这些律法时,是作了广泛概括,为的是要反映出 上帝律法全面的特征。第二,请留意这两条诫命都是从爱的角度:爱 上帝和爱人邻舍的角度来说明的。
保罗在罗马书13章9节和加拉太书5章14节说了类似的话,他说,全部的律法可以从爱邻舍的角度加以概括。换言之,爱 上帝和爱邻舍不仅仅只是律法的两半。而是这两条诫命的每一条都概括了全部律法。爱 上帝是对全部律法的一种概括,爱邻舍是对全部律法的另一种概括。
所以结论就是,罪是在根本上是不爱 上帝,也不爱邻舍。至少每一件罪都是不爱 上帝,因为这表明祂并不是我们内心最委身的那一位。每一件罪都是拒绝祂的品格,悖逆祂的权柄,违反祂的圣约。每一件罪也是不爱我们的邻舍,藐视我们邻舍身上反映出的 上帝品格与权柄,我们的邻舍是 上帝的形象。罪就是未能通过 上帝圣约的祝福为我们的邻舍求益处。
我教导学生说,除非他们通过神学101这门课,否则不能毕业,然后我告诉他们,神学101很简单就是这句话: 上帝是 上帝,而你不是 上帝。罪说:「我是 上帝。」罪把 上帝、 上帝的荣耀、 上帝的尊贵、 上帝的旨意、 上帝的国度边缘化,把我们的荣耀、我们的尊贵、我们的意志、我们的王国放在中心位置。然后接着神学101的是神学102:因为 上帝是 上帝,你就应当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 上帝,因为你不是 上帝,这世界并不是围绕着你转。你应当爱你的邻舍,如同爱自己。这样,罪就是在根本上不爱其他人,罪是爱你自己,把你自己放在中心位置上。就这样,完全顺服 上帝——就是说不犯罪——就是爱。这就是爱 上帝,这就是爱其他人了。
——艾伦·哈尔伯格博士
请从人类堕落犯罪这角度来思想罪的特征是不爱。蛇试探夏娃,告诉她 上帝在禁果的事情上说谎。他说,如果她吃了这果子,她不仅不会死,还要成为像 上帝一样。在她吃了这果子之后,亚当显然也被说服,相信同样的谎言,所以他也吃了一些果子。
在这件事上,亚当和夏娃是怎样不爱 上帝,不爱他们邻舍的呢?他们不爱 上帝,悖逆祂圣约的律法,相信蛇说的谎言,而不相信 上帝的真理。夏娃不爱亚当,试探他犯罪,不满足于在亚当身上 上帝的形象,不通过顺服 上帝的律法来求亚当的好处。类似地,亚当不爱夏娃,在她已经受骗之后不纠正她的想法,加深她对在她自己和他身上 上帝形象的不满,犯了一种消极纵容她的罪。
所有人的罪也类似。就像亚当和夏娃犯的第一件罪,每一种人的罪都以类似的方式看待 上帝,拒绝祂的真理,不相信祂的良善,悖逆祂的权柄。简单来说,每一种人的罪都未能彰显出对 上帝当有的圣约之爱。每一种人的罪也未能彰显出对我们邻舍当有的圣约之爱。无论我们是直接还是间接得罪他们,无论我们是因我们的不当行动、还是我们当作的不作导致的犯罪,我们的罪总是伤害其他人。罪不尊重在他们身上 上帝的形象,不求他们的好处。罪用它的败坏和后果伤害他们的生命。
你是否见过一些基督徒,他们相信只要有爱的动机,就能违背 上帝的律法?或者人认为,如果他们遵守 上帝的律法,是否爱人就不重要。这两种类型的人都错了。只有我们按着 上帝圣约的要求看重人,我们才能爱 上帝和爱我们的邻舍。我们的行动只有是以圣约的爱为动力,才是遵守 上帝的律法。这就是人容易犯罪的原因。罪并不在乎我们忽略了哪一半。无论我们是违背律法,还是没有爱,罪都赢了。信徒至关重要就是要认识罪的特征,原因就在于此。因为我们认识罪时,就能更好预备避免犯罪,就更感激 上帝拯救我们脱离罪。
到目前为止,我们在「罪的咒诅」这一课已经探索了人类罪的来源,描写了罪的基本特征。现在我们准备来讲我们第三个主要话题:罪的后果。
按照传统的系统神学,「原罪」这术语指的是人类第一件罪的后果。不同的神学家用不同的方式解释原罪的细节。但在每一种情形里,聚焦点都是放在:
因着亚当堕落犯罪的结果,他肉身的后裔们生来就进入的光景。
亚当的悖逆消极地冲击着每一个按肉身从他而生的人。只有耶稣避免了有原罪。
简单来说,原罪归根到底就是一个人出生时就有的罪。人不能逃避这种罪。每一个人生下来必须接受这事实,因为人是从一个有罪的谱系中生出的。我举一个例子:一只狮子不可能生出一头羔羊,亚当的后裔,一个犯罪的人,不可能生出一个圣洁的人,一个在 上帝面前为正的人。这就是已经存在的罪。虽然我们不是用我们的思想犯这罪,不是用我们的言语犯这罪,不是用我们的行动犯这罪,这罪却已经存在。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能避免这罪,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原罪。就像大卫在诗篇51篇说的:「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原罪。」
——耀韩尼·普瑞普图华沙博士
为了达到我们这一课的目的,我们要聚焦人类堕落犯罪的三个后果:败坏、隔绝和死亡。让我们首先来看败坏。
你会记得,当亚当和夏娃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就让他们变坏了。之前我们提到,希波主教奥古斯丁描写人类原初无罪的状态是posse non peccare (POS-sā nonpeck-CAR-ā),就是人类有能力不犯罪。但在亚当夏娃犯罪之后,他们失去了这种能力,只留下了犯罪的能力。奥古斯丁描写他们新的状态是non posse non peccare (nonPOS-sā non peck-CAR-ā) — 没有能力不犯罪。亚当和夏娃遭受的败坏,使他们失去了讨 上帝喜悦,配得祂祝福的能力,让他们只有能力犯罪,配得 上帝的咒诅。
正如我们在创世记3章12和13节看到的,亚当和夏娃承认了他们的罪,虽然并不完全。在接下来的经文中, 上帝怜悯他们,祂本来可以因他们的罪马上将他们处死,但并没有这样做。祂而是向他们显出怜悯。在创世记3章15节,祂甚至应许要派一位救赎主来拯救他们脱离罪和罪的后果。因着亚当和夏娃表明的相信和悔改, 上帝更新他们的灵,拯救他们,恢复了他们抵抗犯罪的能力。
不幸的是,他们个人得到的恢复并没有扩展到他们肉身的后裔。其余的人类注定生下来是没有能力不犯罪。耶稣和保罗在好像约翰福音8章31到44节,罗马书6章6到20节这样的地方,把这种道德败坏的光景比作是作罪的奴仆。我们都留在这种败坏的光景中,直到 上帝拯救我们,就像祂拯救亚当和夏娃一样为止。
耶稣在路加福音6章43到45节把我们败坏的光景比作是一棵坏树,只能结坏的果子。祂不是说未得救的堕落人类绝不能做任何表面上的好事。他们仍旧照顾儿女,仍然遵守民事法律,等等。但罪的败坏使他们不能够出于尊重 上帝的律法,出于我们对 上帝和邻舍圣约的爱行事。所以他们所做的一切都被罪所玷污。正如保罗在罗马书8章6到8节说的: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 上帝为仇;因为不服 上帝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 上帝的喜欢。(罗马书8章6-8节)
不幸的是,对堕落的人类而言,我们的败坏并不局限于我们没有能力避免犯罪,而是延伸到人类本性的每一个方面。不同的神学传统对这种败坏的程度理解有所不同。无论如何,我们大家都能认同,我们人类本性的每一个官能,包括我们身体和灵魂的每一部分都已受到影响。例如,正如 上帝在创世记3章16到19节说的那样,我们的身体要受苦和死亡。正如保罗在罗马书3章11节指出那样,我们的思想并不明白。正如约翰在约翰一书2章16节指出的,我们的心发动私欲要犯罪。
罪在我们的生命当中蔓延,败坏了堕落人类本性的每一个部分——败坏了我们的身体、灵魂、思想、愿望、意念和所有其他事。结果就是,罪也败坏了出于我们本性而来的每一件事,我们思想、行动和感受的一切。我们信靠基督的时候, 上帝更新我们,恢复我们在所有这些方面讨祂喜悦的能力。然而那些尚未得救的人,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仍表现出罪。
请思想《圣经》讲的,在我们信主之前,我们的败坏生出罪的三种层面,首先是从我们接受罪的思想观念开始。
当夏娃相信了蛇对 上帝的动机,对吃禁果带来的结果所说的谎言时,夏娃的思想观念就被败坏了。在亚当决定这禁果值得去吃的时候,他的思想观念也类似地被败坏了。但是这些败坏最可怕的,就是透过 上帝的咒诅,这些败坏都传给了全人类。
正如我们在前一课看到的,罪已经破坏了人类观念思想的能力,令我们相信虚假的观念是正确的。传道书9章3节,耶利米书17章9节说,罪让我们所有人在某些方面都变得疯狂。我们不看重 上帝看重的,我们让我们专注于行恶。申命记29章2到4节说,罪人的思想很难把握 上帝神迹的含义。约翰福音8章43到47节教导说,罪使我们接受谎言,拦阻我们接受真理。保罗在以弗所书4章17和18节这样描写罪的冲击:
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 上帝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以弗所书4章17-18节)
每次我们未能相信真理,这是因为罪已经败坏了我们的观念。更糟糕的是,我们许多错误的观念本身就是有罪的。我们误解太难掌握的观念,或对我们还没有机会学习的事情一无所知,这并不是罪。但是,我们确认错误的教义和不符合《圣经》的思维方式,这就是有罪。这就是保罗在提摩太前书6章3到5节指责那些假师傅犯罪的原因,因为他们有该责备的无知和败坏思想。错误的教义和错误观念是遮蔽 上帝真理的谎言,把我们带入更深一层的罪。
上帝就是 上帝,祂值得我们正确加以认识。我们能正确认识祂是谁,有正确的教义,这是祂的功劳,因为正确的教义描写 上帝是谁,我们与祂有怎样的关系。所以最重要的是, 上帝配得我们用最好的想法来思想祂,配得我们尽我们所能正确和绝对地思想祂。就这样,正确的教义很重要,因为正确的教义尊荣 上帝,尊重 上帝。我们要按祂原本的样子认识祂,我们要认识关于祂向我们启示的关于祂的真理。我们可以认识这些,这当然是《圣经》的目的。第二,新圣约《圣经》如此强烈反对错误教义,因为错误教义导致错误的生活方式。它让人犯罪,转离 上帝。当我们错误认识 上帝的时候,当我们对 上帝有一种偏离的看法时,我们就要活出一种偏离的生活,我们就不会按照祂要我们服事祂那样来服事祂。这就是新圣约圣如此强烈反对错误教义的原因。
——加雷思·考克瑞尔博士
我们败坏的第二个结果,就是我们行出有罪的行为。
亚当和夏娃的行为,就是他们吃了禁果,这很有可能是他们罪最明显的方面。这罪成了自从那时以来祸害人类的所有行为之罪的模式。正如我们在创世记6章5节看到的,在那之后, 上帝对人犯罪的行为如此愤怒,以至于祂用一场洪水摧毁全人类,只拯救挪亚和他的家人,从他们一家重新繁衍这世上的人口。
让人难过的是,人类这时候做的并不比从前好多少。我们仍然犯各种各样行为方面的罪。事实上,保罗在罗马书第1章论证说,我们如此大大犯罪的一个原因,就是 上帝已经任凭我们放纵我们有罪的嗜好。在同一章里,保罗描写了我们在尚未得救和堕落的光景中,那成为我们特征的行为,他的描写令人恐惧。请听保罗在罗马书1章29到32节所写的:
他们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 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 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马书1章29-32节)
你知道,在二十世纪初,世人有极大的乐观主义精神,西方世界尤其是这样。因着科学进步,因着人普遍能接受教育,因着一切的发现,技术进步等等的缘故,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甚至自由派神学家有这种极大的乐观主义精神,他们认为二十世纪要成为和平的世纪,不会再有战争。二十世纪将会是人类作王的世纪,讲究理性的人类不会彼此杀戮。因此我们怀着这极大盼望,进入一个和平的世纪。你看到这种事情的问题 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它有一种乐观主义的人类学观念,导致社会的大灾难,因它并没有关于罪的教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发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布尔什维克革命,后来有对犹太人的大屠杀,第二次世界大战,希特勒,纳粹主义,我们还可以继续列举下去。结果就是,在二十世纪总共有大约1亿1280万人死于战争。我讲的只是战争,记录的数据让我们能计算出来的平民和军人死亡的人数,这是在这之前四个世纪死亡人数总和的四倍。这告诉我们什么?人出了问题。不仅社会的条件,一切的知识,科学进步和文明进步出了问题,而且人性在根本上出了问题。这就是我们基督徒所说的「罪」。这并不是一个在媒体、在学术界和其他地方非常流行的词。然而,正如尼布尔所说,基督教关于罪的教义,是所有教义当中最不受人欢迎的,然而是我们在每一处地方有最压倒性实证证据证明的教义。
——彼得·库兹弥克博士
我们要提到的我们败坏的第三个结果,就是我们有罪的情感。
正如我们已经看见的, 上帝律法的第一和第二大的诫命,都是爱的诫命:首先,爱 上帝;其次,爱我们的邻舍。当然,爱是一种情感,至少部分是情感。这是驱使我们在生活每一方面顺服的一种动机。因此,有罪的败坏影响了我们的情感,拦阻我们按理当那样爱 上帝和爱我们的邻舍,拦阻我们彰显出从这爱流露而出的所有公义情感,这就不应让我们感到惊奇了。
亚当和夏娃情感的败坏,与他们的罪本身,这罪直接的影响,以及这罪持续的咒诅有关。例如,在创世记3章6节,夏娃想得到禁果带给人的智慧。在7到10节,亚当和夏娃因他们赤身露体感到羞耻。在16节, 上帝咒诅说,他们的情感和恋慕要冲击他们的婚姻关系。
罪败坏每一个人的情感,与这有一些类似。我们都在贪婪、私欲、骄傲、仇恨、不义的愤怒和各种各样其他有罪的情感方面挣扎。正如耶稣在马可福音7章21和22节所说:
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马可福音7章21-22节)
即使在我们行事之前,我们有罪的情感和愿望已经拉扯我们去有犯罪的思想和行为。雅各在雅各书1章14和15节这样说: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雅各书1章14-15节)
按我们有罪的本性,就连外在顺服 上帝的律法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当我们思想我们情感的败坏,以及我们没有能力按理当那样爱 上帝和爱我们的邻舍,我们很明显看到,没有祂拯救的恩典,我们就没有能力讨 上帝喜悦。
在看了普遍的败坏是人类堕落犯罪的其中一个可怕后果之后,让我们来探索我们与 上帝,以及与其他人类隔绝这个问题。
要夸大罪的后果,这其实是不可能的。首先,罪的工价就是死。因着罪,死进入了人类的经历。因着罪,我们所有人都要死。第二,因着罪,我们都与 上帝隔绝。因为我们的罪性,我们的关系破裂,我们根本没有权利要与祂联系在一起。第三,因着罪,我们彼此的关系破裂,破碎和中断。因为我们选择把我们自己的需要放在首位,把我们自己放在其他人之前,因骄傲和自私变得膨胀,就不能完全和谐与他人相处。所有这一切都可以用罪加以解释。
——康斯坦丁·坎贝尔博士
上帝用祂的形象造人,为要人治理这世界,与 上帝相交。我们应当扩展伊甸园,让它充满全地,让整个创造界可以成为祂在地上的国度。在这国中, 上帝要与我们生活在一起,向我们显明祂的同在。我们也应当作为合一的人类生活,作为 上帝的副摄政或附庸君王,用合作和爱心治理创造界。
但是罪破坏了我们与 上帝的团契,破坏了我们与他人彼此的关系。这导致 上帝把亚当和夏娃从伊甸园中赶出去。创世记3章24节说, 上帝甚至让天使驻扎在伊甸园门口,确保他们不会偷偷溜回来。结果就是,人类被迫生活在未经驯服的旷野,远离 上帝的同在和保护。正如我们在创世记4到6章看到的,人类很快就在旷野当中彼此对抗。杀害他弟弟亚伯的该隐,成为许多彼此恶待之人的祖先,最终人类彼此虐待变得如此严重,以至于在挪亚的日子, 上帝用洪水淹没全世界。
自从那时候以来,人类一直以这灾难性的方式与 上帝、与彼此隔绝。我们不再像亚当和夏娃曾经那样与 上帝同行,有 上帝直接的同在;我们而是恨祂,与祂争战。谎言、欺骗、仇恨、相争和各种各样其他关系的问题,都拦阻我们和睦和平地与其他人生活。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种隔绝一开始的原因,就是亚当和夏娃吃禁果的时候,行事悖逆 上帝。我们始祖犯罪的时候,断言他们自己有权柄,凌驾在 上帝的权柄之上。这是背叛 上帝圣约的行为,把我们全人类变成 上帝的仇敌。
保罗在给以弗所的信中,启示出人类堕落犯罪引起我们整个堕落的人类加入撒但的国度。我们从 上帝亲密的盟友变成在一场属灵争战中与祂冲突的人。结果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开始生活的时候,是完全与 上帝的眷顾和恩典隔绝。我们看祂如同是我们天然的敌人。在以弗所书2章1到3节,保罗描写了他听众在得救前的情况: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 。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以弗所书2章1-3节)
请留意,保罗说我们 都是这样生活时,就是把这种描写应用在每一个尚未得救、堕落的人身上。他在罗马书5章10节作了类似说明。他写道: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 上帝儿子的死,得与 上帝和好。(罗马书5章10节)
我们不仅因着我们的关系紧张,或者因为我们不能直接来到祂面前而与祂隔绝。情况比这更糟糕、更糟糕得多。人类堕落犯罪,这使我们成为 上帝的仇敌。
虽然堕落并没有按同样地步破坏我们与所有其他人的关系,但仍然在许多方面使我们彼此隔绝。当然,我们的罪在人类当中已经带来许多仇敌和战争,但它也要为我们更常见的关系问题负责任。就像它为亚当和夏娃带来羞耻和婚姻冲突一样,它也在任何其他婚姻中带来问题。就像它在他们儿女身上生出暴力,同样它在每一个社会也生出暴力。它让我们彼此说谎,彼此仇恨,彼此伤害,被人得罪和得罪人。它让我们嫉妒、充满仇恨、不饶恕。甚至在基督徒中,在 上帝已经拯救我们脱离我们被罪奴役没有指望的光景之后,我们在彼此用爱心和怜悯相待方面仍有挣扎。正如雅各在雅各书4章1到2节写给信徒那样:
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你们百体中战斗之私欲来的吗?你们贪恋,还是得不着;你们杀害嫉妒,又斗殴争战,也不能得。(雅各书4章1-2节)
人类堕落犯罪,已经使我们与 上帝和彼此隔绝。 上帝造我们,是要我们与 上帝和其他人在和平与相爱的关系中生活。我们本应一起生活和工作,我们的生活以我们服事的 上帝为中心。但是堕落使我们变得自私、傲慢、充满仇恨。结果我们不仅不服事 上帝,却反对 上帝。我们不仅不无私地与他人生活,却贪图他人所有的,并利用这些达成自己的目的。我们尚未沦落到更加糟糕之地,我们在堕落的人类关系方面确实看见残余的良善,但事情不再是原本的样子。罪已摧毁了我们与 上帝的关系,严重损坏了我们与其他人的关系。离开 上帝的恩典,这些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从败坏和隔绝方面,思想了人类堕落犯罪的后果。现在我们准备来看死亡这问题。
上帝在创世记2章17节对亚当说,如果他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他就要死。在亚当吃了这果子之后,创世记3章19节记载了 上帝咒诅亚当身体要死。但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亚当的罪和这罪的咒诅不仅仅影响亚当。毕竟他是全人类圣约的元首,他是我们的君王。所以当他悖逆 上帝的时候,我们全人类的国度都落在了他罪责的阴影之下,结果就是落在死的咒诅之下。正如保罗在罗马书5章12到17节所说的: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 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罗马书5章12-17节)
保罗说所有人都犯了罪,因为 上帝不仅把亚当的罪责算在亚当,也算在其余按肉体生的人类身上。这罪责导致我们的死亡。从原罪的律法角度来说,每一个人就像亚当那样有罪。所以,如果亚当配得死(而且他确实配得死),那么我们也配得死。这就是我们会死亡的原因。甚至在我们相信基督之后,罪的咒诅仍残留在我们的身体之上。结果就是我们就像亚当一样,都要最终死去,回归尘土。
上帝咒诅亚当时,他并没有马上死,至少身体上没有马上死。我们其余所有人也是如此。 上帝容许我们在地上身体有一定寿命。但《圣经》确实暗示说,亚当受咒诅时在灵里死了,他按肉体所生的后裔在相信之前,在灵里也是死的。
以弗所书第二章很好讲到了灵里的死这问题。保罗基本上是说,我们死在我们的罪恶和过犯当中。所以当中的认识就是,我们死了,死人确实不能做很多讨 上帝喜悦的事。我认为,具体来说,保罗是在讲我们行动的问题, 上帝如何看我们的行动。这经文在第2章继续说,我们是跟从这世界的领袖,我们是在做他要我们做的事,因为这是我们属肉体的倾向。当我们死在我们的罪中,我们跟从这死的领袖,就是撒但。当我们在基督里活过来,我们得着一个新生命。这是一种新的生命,是让我们行动,做事讨 上帝喜悦的生命,但只有通过耶稣基督的生、死和复活,以及我们对祂的信心,这才变得有可能。
——孟天牧师
保罗在以弗所书2章1到5节描写了灵里的死亡,他这样说: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 然而 上帝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以弗所书2章1-5节)
保罗描写的人在身体上是活着的。他们参与犯罪,在属灵争战中对抗 上帝。但保罗仍然把他们称为是「死」的,因为他们落在 上帝的定罪之下,因为他们缺乏讨 上帝喜悦必不可少的属灵生命。保罗也说,就连相信的人过去也同样是「死」的。堕落的人类都有这种灵里死的光景,直到我们接受了在基督里属灵的生命为止。正如保罗在罗马书8章10节所写那样: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罗马书8章10节)
保罗在这里说,如果基督在我们心里,我们就有属灵的生命。言外之意就是,如果基督不在我们心里面,我们在灵里就是死的。
因着亚当堕落犯罪,我们受造的时候,就遭受直接的属灵死亡,最终要遭受身体的死亡。更糟糕的是,如果我们从不相信基督,如果我们没有靠着 上帝的恩典得救赎脱离罪的咒诅,我们就要继续在地狱遭受灵魂和身体的死亡。这就像在当今世界上属灵的死亡一样,这是一种有意识的经历。没有得到救赎的人要永远存在,在身体和灵魂方面都要承受罪永远的咒诅。罪的咒诅是非常真实的。但靠着 上帝的恩典,我们可以现在与罪的影响抗争,在将来能完全逃避罪。
在关于「罪的咒诅」的这一课,我们探索了在人类和个人身上罪的起源,讨论了罪的终极始俑者。我们也描述了罪的基本特征是违背律法和没有爱。我们也思想了罪的后果,就是败坏、隔绝和死亡。
如果我们没有在基督里的盼望,人类罪的重担就令我们绝望。正如我们在这一课看到的,这可不是一件小事。这是可怕的重担,把我们与今生的败坏捆绑在一起,把我们拉入永远的死亡。约翰班扬在他的名著《天路历程》当中,描写罪是紧紧压在我们背上的重担,只有靠着基督的十字架才能除去。我们在下一课要看,我们的救主救赎我们脱离罪的咒诅时,这担子是怎样除去的。